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7-02-24浏览:2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皖教高〔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指标体系,及早谋划,组织好、开展好专业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pdf

          2.安徽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合作委员会名录.xls

          3.安徽省普通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

          4.安徽省普通本科专业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224

终审人:质量工程

返回原图
/